当前日期:
您现在的位置:主页 > 新闻动态 > 医保农合 >

医保管理领导小组职责

发布人:秩名 | 发布时间:2018-11-09 点击数:
    1、在上级社保局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及南宁市医保医疗管理的有关政策,主持组织实施全院医保医疗日常工作。
    2、协助社保局宣传发动工作,提高群众对医保制度的认识,推动全区医保医疗制度的巩固和发展。
    3、定期向社保局报告全院医保运行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与建议,请示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和措施。
    4、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。
    5、制定医保医疗发展规划和计划。
    6、监督院内医疗服务行为和执行医保管理规章制度情况,及时纠正违规行为。
    7、定期检查、监督医院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使用和熟悉情况,保证医院垫付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,保证基金公平合理使用,医院得利,患者受益。
    8、建立医保信息网络和统计报告制度,及时收集、汇总、整理、分析、贮存、传递、反馈、上报医疗信息,做好医疗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及统计报表等填写和上报工作。
    9、定期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自检自查和评估。进行年度考核、总结,表彰先进,惩处违规行为。
    10、按要求规范书写处方,填报医保报表、卡、册,及时向区社保局办理报账手续。
    11、遵守医保政策规定,接受社保局的年度量化考核。
    12、负责解答群众对医保制度相关政策及《实施办法》的咨询。
    13、落实区社保局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【字体: 】【打印文章